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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空调机 | 空调 | 海尔 | 海尔RFLD130UXA/RFC130UXAYA 大5 | 台 | 3 | 否 | 是 | 是 | 1.空调匹数≥5HP。2.制冷量:≥13000W。3.制热量:≥13850W+3.5(PTC)4.制冷功率:≤4700 W 。5.制热功率:≤4300 W 。6.标准风量:≥2100m3/h大风量,15m超远距离送风。7.压缩机:所投空调产品压缩机必须采用高效双转子直流变频压缩机。8.健康除菌:机组有自清洁功能,56度高温杀菌。9.电源:3N、380V、50Hz10.双机切换:两台机组可实现自动智能切换,长期不间断运行。11.噪音:≤47dB。12.适用面积:≥80-120㎡。13.定频/变频:变频。14.能效等级:1级能效。15.冷暖类型:冷暖,支持电辅加热。16.冷媒:采用(R32)环保冷媒。★17.极限冷暖:室外≥-15~60°C大范围制冷,室外≤-30°C超低温制热。18.内机尺寸:≤620*400*1880;外机尺寸:≤950x370x965。.19.整机质保:6年20. 所投空调产品单台制冷量/制热量不允许负偏离,其制冷量制热量不小于招标要求的制冷量制热量,其最大功率、最大电流不大于招标要求的最大功率/最大电流。21. 所投空调产品采用广角送风,上下导风板最大角度可达68°,左右导风板最大角度可达110°。22. 所投空调产品应具备自清洁功能,延缓蒸发器的脏堵,有效去除蒸发器污垢保障空调吹干净的风。23. 所投空调产品应具备56℃高温杀菌,开启杀菌模式,蒸发器保持56℃高温,杀菌率高达99%。24. 所投空调产品应具备室外60℃高温制冷,压缩机驱动模块采用相变液冷散热技术,机组可实现室外60℃高温制冷运行。25. 所投空调产品应具备室外零下30℃低温制热,大压缩比压缩机,压缩比较普通压缩机提升30%,在外冷内热的严酷环境下更可靠,-30℃制热不停机。26. 所投空调产品应具备高精度电子膨胀阀,流量 13~48L/min调节 。27、服务: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包含室外主机基础、设备安装所涉及拆除、清运费用。需现场勘查设计,投标时提供现场勘查证明;28、交货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并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搬运。29、运输方式: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不接受其它(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30、施工: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包含安装所需所有辅材、高空费、安装费,税金等等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它费用直至验收合格。31、资质:①所投空调产品对应投标型号应提供“****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节能认证证书”、②投标产品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的电子样册或检测报告证明具备以上技术参数要求,证书及报告需(加盖厂商或电子卖场品牌商公章)。32.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与售后服务质量,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卖场品牌方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保证本地化服务及安装的可靠性 |
供应商报价详情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终止理由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