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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大厦外立面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路38号,地上建筑11层的红云大厦,主要对大厦内我司所属房产外立面进行系统性修缮与升级。工程内容涵盖建筑外立面墙面饰面拆除、空调外机迁移及美化遮挡、空调排水管安装、墙面批荡修复、外墙整体质感涂料喷涂、外立面装饰条安装、外墙铝单板安装、建筑外立面防水补漏处理、外墙施工排栅搭设等施工内容。
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全过程技术及造价服务与现场施工,具体包括改造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现场施工实施、竣工图编制及配套收尾工作,全面提升建筑外立面整体观感、安全性及耐久性。
招标范围:根据所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本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施工等工作。
2.2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36.4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5.6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为8.6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88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市**区**路38号
2.4、工期: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
2.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以需求书为准。
2.施工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有新规范标准按新的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约定执行。
注:若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②、③、④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点击查看事务所资质。
**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企业进行**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点击查看.cn/xxgk/wjtz/content/post_****点击查看220.html)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1.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1.7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30 12:00,下午:14:30 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二);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5)《投标登记》(详见公告附件三);
注:以上资料每页都须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00 元。
4.3****点击查看招标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05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5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5.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网页(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38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8357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4054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
我方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成果文件的编制单位除外);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严重违约 ****点击查看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 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 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点击查看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点击查看建设部 ****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点击查看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 百千万工程 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三、在本项目进行的法定期间内,若招标****点击查看公司的异议和投诉,本公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签字。
2.若为联合体投标, 声明企业 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企业公章 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