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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188.492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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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
4,600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11-13 |
网络竞价 |
1、年审报告、月报表的财务数据单位为美元;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担保,拒付交易价款,以及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80****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的受让方被确定,且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按照本项目公告所附《产权交易合同》版本进行签署。 (5)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 ②本方接受已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内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一次性****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③本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交易价款。 ④本方同意如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⑤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基础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9)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