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市**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家具家电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疑问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疑问一:关于 ①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电器类(17)3#楼-G户型(366套)”中G户型为366套,表中冰箱及洗衣机的G户型小计数量为:冰箱46套,洗衣机46套,与“3#楼-G户型(366套)户型套数数量不一致;②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附件1 合同货物清单 (二)电器类(17)3#楼-G户型(366套)”中G户型为366套,表中冰箱及洗衣机的G户型小计数量为:冰箱46套,洗衣机46套,与“3#楼-G户型(366套)户型套数数量不一致;③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 (二)电器类(17)3#楼-G户型(366套)”中G户型为366套,表中冰箱及洗衣机的G户型小计数量为:冰箱46套,洗衣机46套,与“3#楼-G户型(366套)户型套数数量不一致;
以上请明确冰箱及洗衣机的G户型小计数量是否为366套与采购需求3#楼-G户型(366套)户型套数数量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疑问一澄清: 是的,冰箱及洗衣机的G户型小计数量为366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二)电器类(17)3# 楼-G 户型(366 套)” 已明确G户型套数为 366 套,应以该章节载明的 366 套要求为准。本次澄清仅对招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的表述予以释明,本项目3#楼-G户型冰箱、洗衣机采购需求的采购货物数量未发生调整或变更。
特此澄清!请按上述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