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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兰项目交安工程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试) |
| 发布时间:2026-05-16 09:00:00 |
| 发布单位:****点击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点击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交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点击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交安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点击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 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交安工程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规模: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位于**省****点击查看西部,路段起点始于张庄枢纽互通东侧,自东向西依次经过**县、**市区、**县、**县,终点与**市**县接壤,该路段运营桩号K360+960—K467+610,全长106.65km,设计速度120km/h。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件1:商兰项目交安工程。 包件划分:共分一个包件,包件1。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预计2026年06月,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2.3其他: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同)(网址: https://jrw.****点击查看.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至 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5 月 31 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异议受理人) :****点击查看G30连霍高速公路**至**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省**市**县 联 系 人 : 佟先生 电 话 :185****点击查看7710 传 真 : /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网 址 : / 2026 年 05 月 16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包括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仅为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人员,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人员,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1、设备进场年限:协作队伍进场通用陆上设备进场验收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7年,特种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4年。 2、投标承诺:协作队伍在投标时约定设备投入应与现场实际投入基本一致,如年限及来源一致(自有或者租赁)。 3、协作队伍设备管理要求见第四章《交安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9.11协作队伍设备管理要求。 4、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仅为招标人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设备,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设备,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因此接受中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