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矿区周边生态廊道(一期)生态综合治理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胜利能源矿区周边生态廊道(一期)生态综合治理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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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能源**周边生态廊道(一期)生态综合治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胜利能源**周边生态廊道(一期)生态综合治理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中核****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215.260204 2219.889675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5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82、2028年11月29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渝)JZ安许证字[2013]006879、2028年01月13日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70、2028年12月29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京)JZ安许证字[2022]013986、2028年01月16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周成渝/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渝2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43、周成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渝**B(2015)****点击查看514 霍明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93、霍明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京**B(2024)****点击查看943
业绩 1、**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地灾防治(边坡)工程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21年07月05日
2、**市**县中梁乡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点击查看监测站、2021年01月12日
3、**县**街道颜家蹬滑坡治理工程、****点击查看防治中心、2021年01月23日
4、石柱县大歇镇集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柱****点击查看环境监测站、2022年04月25日
5、**区阿**镇陆家河滑坡、陈家堡滑坡群治理工程、****点击查看环境监测站、2024年05月16日
6、**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西延(西环路-华茂路)市政工程、****点击查看**公司、2020年10月15日
7、**县2021年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排危处置项目、****点击查看监测站、2021年11月29日
8、**县瓦屋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点击查看防治中心、2021年03月12日
1、大柳塔镇后石圪台、****点击查看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项目应急排险治理及复垦工程、****点击查看集团有****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5月10日
2、**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局、2024年8月1日
3、****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德晟骆驼山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狮城****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
4、**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点击查看**局、2023年10月31日
5、**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1年)房****点击查看石灰厂治理项目等3个项目、北****点击查看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4日
6、**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区青龙****点击查看石灰厂等二个治理项目、北****点击查看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0日
7、**省**市**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1年度)EPC总承包、****点击查看**局、2021年11月29日
8、**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点击查看**局、2023年5月29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明真 电话:010-****点击查看7425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