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中的“详细评审”进行修改,原评标办法-技术参数(21.0分):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21分为止。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1分,扣完21分为止。技术参数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如技术偏离表与佐证材料不一致,以佐证材料为准进行打分)
修改为: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1分,扣完21分为止。技术参数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如技术偏离表与佐证材料不一致,以佐证材料为准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