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鹿窝镇移民村道路亮化工程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鹿窝镇移民村道路亮化工程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金星村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未见灯杆安装间距,工程量清单也未见电缆的工程量不知道需要多少米,我公司报价时由于工程量核算过高导致未中标。
事实依据:招标编制货物要求未有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政府实施条例第34条
请求:把标准统一后重新招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经核查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未明确电缆长度,采购需求不明确,影响供应商投标报价及成交结果。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的通知“第八条 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