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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7FSCG24D01X0175 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汇口镇程营村农产品仓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邦****点击查看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位候选人“****点击查看”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办事处中都大道2887****点击查看科技城科创交易大厦13-19层(时代网创产业园-14层086室)
成交金额:522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220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烘干机 品牌:瑞佰拓 规格型号:RBT-HG02 数量:2台 单价:82000.00元 | 名称:全自助生物质颗粒炉 品牌:瑞佰拓 规格型号:RBT-L056 数量:2台 单价:68000.00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点击查看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7830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汇口镇汇口街
联系方式:183 6510 3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宿****点击查看**5幢14号
联系方式:195 5623 9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183 6510 3925
五、附件
1.询价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