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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点击查看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大学搬迁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29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查看大学搬迁建设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点击查看大学搬迁建设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大学钟秀校区内 2.1.2 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大学钟秀校区B02、B04、B05、B06、B07、B08、B09、变电所等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 2.1.3 合同估算价:约736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本工程必须在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5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6日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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