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置区属方舱隔离点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08-27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09-22 17:30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热则耶姆 | 联系电话 | 150****点击查看6379 |
| 主管单位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点击查看开发区(乌****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注册地(住所)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所属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法定代表人 | 刘卫明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点击查看0104MB****点击查看813T |
| 注册资本 | 0.0万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区属方舱隔离点处置 | 标的编号 | ****点击查看001 |
| 账面价值 | ****点击查看25649.69元 | 评估结果 | ****点击查看6269.00元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6269.00元 | | |
| 保证金 | ****点击查看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6-09-22 17:30 |
| 评估机构 | **宏盛禾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13 |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卫健委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7-15 |
| 出租期限 | |
| 资产来源 | | 规格型号 |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批准文(件)号 | 乌鲁木****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第79次(2026年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 |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项目标的基本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高新区(**区)集中医学观察点箱体板房及配套设施,位于**区田园路以东、连腾路以西、曲扬路以北,于2021年建成。主体为6000mm×3000mm×2900mm装配式厢房,内置集成卫浴、床、家电、空调等,配套含走廊箱、围墙大门、监控、电锅炉、配电柜、路灯等。受高温、积雪侵蚀,部分箱体屋顶破损、地基下沉、主体变形,资产全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二、踏勘及报名相关要求: 1.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工作日可现场踏勘,联系人:袁杰,电话:199****点击查看6993。踏勘后持盖章《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提交资料、缴纳保证金即代表完全知晓并接受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后续不得以此调价、索赔、拒付价款。 2. 资产数量、规格以现场实物为准,《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仅作附件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踏勘需自行留存影像;清单与实物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款不调、不多退少补。 重大瑕疵风险特别提示: 评估明细表共计三千余台空调纳入转让范围,其中356**期租赁时被承租方拆走,场地无实物。成交后转让方仅协调双方协商返还或补偿,不保证协商成功,不承担担保、赔付责任。参与竞价即自愿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得以此要求减价、解约、追责。 三、交易方式规则: 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本次资产按挂牌底价以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启动电子竞价程序,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0元。 四、合同签订与价款支付: 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违约。 五、标的使用、运输及质保风险提示: 1. 标的为老旧二手方舱,无质保,不保障水电、电器正常使用,检修改造费用自理。 2. 箱体属超限大件,吊装、运输通行审批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运输受阻损失自行承担。 3. 受让后方舱严禁用作医疗、隔离场所,违规使用产生的处罚、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六、票据、税费约定: 转让方开具财政非税票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交易税费按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保证金(意向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价款支付、双方交易服务费缴纳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退款申请后原路带息退回或等额抵作交易价款,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如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点击查看中心于3-5个工作日按原缴款渠道原路退还。 八、其他约定: 1. 未尽事宜以正式交易合同及双方书面确认内容为准。 2. 无意向方则每20个工作日延期挂牌,最长延至评估报告到期日:2027年08月05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其他约定条件: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疫情应急闲置方舱隔离点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严禁将方舱箱体违规用作医疗收治场所、集中隔离场所,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规利用,相关政策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全部拆除、吊装、运输、清运、场地复原工作均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全部人工、机械、运输、安全防护、环保扬尘治理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拆除施工期间安全生产、人员伤害、财产损坏等全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清运,清理恢复场地原貌;逾期未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收取场地占用费,有权自行处置遗留物资。 4.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本项目受让资产转租、转让、转借、与他人调剂交换标的资产。 5.本项目标的为二手闲置物资,无质保服务,转让方不保证电气、给排水、配套设备能够正常通电通水使用。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中心经办人:黄老师;电话:****点击查看482。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0991-****点击查看482、0991-****点击查看164 |
| 联系地址 | 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采购中心)5楼5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