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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机务段2027年动集机车D4修第一批次检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7年动集机车D4修第一批次检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详见附件。
|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 |
| 2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 |
| 3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 |
| 4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5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6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7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8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9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10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11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原铁道部颁布的有效机车部件维修资质。 2).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点击查看集团公司目录内部件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3).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12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单位开展的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2).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 13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 1).参选企业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下发的该型部件对应修程及以上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各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具有相同效力,外单位开展的维修项目须对“维修必备的产品图样、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确认。 2).参选企业须是该型部件的原生产制造企业(取得该部件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主机厂采购合同或提供主机厂签订技术协议) |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点击查看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6年 10 月 26日 23 时 00分起至 2026 年 10 月31 日 23 时 00 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发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PDF版)》(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6年 11月17日 8时30分至 9 时 00 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驷马桥路2****点击查看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被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出示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6年11月 17日 9 时 00 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点击查看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代理服务收取基数按照合同实际实行金额,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相互确认后的金额计算。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标准如下:
|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招标人:****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省**市**区铁机路168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028-****点击查看529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2****点击查看0600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11.1投标保证金要求
11.1.1银行保函:应当在递交投标文****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1.1.2银行转账:
(1)仅接受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om)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请勿汇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使用说明详见11.2智慧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2)投标人须登陆智慧保证金系统,获取项目或包件的专属虚拟账户;按包件收取的,须分别汇入参与包件的专属虚拟账户;按项目收取的汇入项目专属虚拟账户。请勿将多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专属虚拟账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保证金收取方式。
(3)投标人应一次性单笔足额缴纳单个包件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请勿拆分金额多次汇入。
11.2智慧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11.2.1注册: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11.2.2转账: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查看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邮寄地址 | |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
| 包件号 |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省 市(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3.可编辑的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各一份;
附件2:
服务需求明细表
|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机型 | 修程 | 主要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发生数量 | 投标保证金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 | 1 | HXD1D-J | D4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轮饼更新 | 2 | HXD1D-J | D4 | 轮饼更新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踏面清扫器) | 3 | FXD1-J | D4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踏面清扫器)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轮饼更新 | 4 | FXD1-J | D4 | 轮饼更新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2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踏面清扫器) | 5 | FXD3-J | D4 | 轮轴驱动装置(含牵引电机、踏面清扫器)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轮饼更新 | 6 | FXD3-J | D4 | 轮饼更新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3 | 动力车CAB-A制动系统模块D4修技术服务 | 7 | FXD1-J/FXD3-J/HXD1D-J | D4 | 动力车CAB-A制动系统模块D4修技术服务 | 台车 | 2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控制车CAB-A制动系统模块D4修技术服务 | 8 | FXD1-J/FXD3-J/HXD1D-J | D4 | 控制车CAB-A制动系统模块D4修技术服务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4 | 列车供电柜 | 9 | HXD1D-J | D4 | 列车供电柜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列车供电柜 | 10 | FXD1-J | D4 | 列车供电柜 | 台车 | 6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列车供电管理柜 | 11 | FXD3-J | D4 | 列车供电管理柜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5 | 辅助供电柜 | 12 | HXD1D-J | D4 | 辅助供电柜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6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13 | HXD1D-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14 | HXD1D-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台车 | 8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15 | FXD1-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台车 | 6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16 | FXD1-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17 | FXD3-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动力车)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18 | FXD3-J | D4 | 蓄电池充电柜(控制车)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7 | 油压减振器 | 19 | HXD1D-J | D4 | 油压减振器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油压减振器 | 20 | FXD1-J | D4 | 油压减振器 | 台车 | 6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油压减振器 | 21 | FXD3-J | D4 | 油压减振器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8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22 | HXD1D-J | D4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23 | HXD1D-J | D4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台车 | 8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24 | FXD1-J | D4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台车 | 6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25 | FXD1-J | D4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26 | FXD3-J | D4 | 空调装置(动力车)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27 | FXD3-J | D4 | 空调装置(控制车)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9 | 主压缩机(**) | 28 | FXD1-J | D4 | 主压缩机(**)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主压缩机(**) | 29 | FXD3-J | D4 | 主压缩机(**)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10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30 | FXD1-J | D4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31 | FXD3-J | D4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32 | HXD1D-J | D4 | 主压缩机(克诺尔)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11 | 主压缩机(标顶) | 33 | FXD1-J | D4 | 主压缩机(标顶) | 台车 | 2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主压缩机(标顶) | 34 | FXD3-J | D4 | 主压缩机(标顶) | 台车 | 1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12 | 踏面清扫器 | 35 | FXD3-J | D4 | 踏面清扫器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3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36 | HXD1D-J | D4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台车 | 1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37 | FXD1-J | D4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台车 | 6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38 | FXD3-J | D4 | 密接式车钩缓冲器 | 台车 | 4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税率13%,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