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6-09-15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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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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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点击查看1519-1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点击查看 **省**市**区郑汴路127号1号馆三楼310 1,470,500.00 评审总得分:87.9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空调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李海龙 豫241****点击查看3679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段文利 黄海燕 李二顺(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16,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宇,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矿工路东段94号
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荆山路75****点击查看花园13楼54号A区03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5****点击查看3922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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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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