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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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三垟湿地三垟问茶五年租赁权
19.811 万元(首年) |
建筑面积约500.28平方米(含露台面积133.61平方米)。 |
2024-11-15 |
2024-11-28 |
**生态园三垟湿地景区西环线西次入口附近,香城寺对岸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7907、0577-****点击查看2012 手机号:132****点击查看3628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承租方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遴选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林瑜颖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点击查看7019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垟街道曹甲家园二组团1幢办公楼601室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9.811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底价198110元,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按季度支付,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3%。 | 出租用途 | 休闲茶饮、餐饮等综合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签订时间:承租人应在转让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20个工作日)内与评议人签订合同。 2、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4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金额),其中 10%为装修保证金, 30%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期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按季度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 3%。 4、承租方已经了解(目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本物业所在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签订并履行《综合管理服务合同》。租赁期间,承租方无条件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交纳综合管理费、水费、电费(含基本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含公共能耗费分摊)相关费用。如对承租部分以外的场地进行使用改造的,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点击查看管委会相关部门,****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委会相关部****点击查看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方日常管理。 5、承租方需对租赁区域内的绿化进行维养,并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对绿化的考核求要及时整改到位。 6、未尽事宜在双方租赁合同中约定。 7、其他: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内容。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参议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另提供一名评议人认可的自然人作为担保,该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参议人及担保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记录,以及无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参议截止时间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 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2个月的记录。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 | 交纳时间 | 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8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参议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受让人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参议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30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报名地点:**市鹿**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点击查看7907) 3、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成功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市鹿**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点击查看7907) 5、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6、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7、参议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8、综合评议时间:同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综合评议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1 10、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11月28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叶先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7907、0577-****点击查看2012 |
手机 | 132****点击查看3628 | |||
传真 | 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鹿**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02室 |
联系人 | 周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7907 | |
手机 | 132****点击查看3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