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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生物与医药科研技术条件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生物与医药科研技术条件提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达路8号 中标金额: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343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强、李梅川、彭慧亮、朱徐来、王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41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91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大道2600号,电话:0552-****点击查看462,联系人:胡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大道2600号 联 系 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5914/0551-****点击查看5904/187****点击查看6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金晶 电 话:0551-****点击查看5914/0551-****点击查看5904/187****点击查看6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