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屯溪路综合实验楼空调系统改造(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合肥海关屯溪路综合实验楼空调系统改造(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4-29
圣辉****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70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海关**路综合实验楼空调系统改造(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枫林路9号**林语庄园B22-103

中标(成交)金额:460.****点击查看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点击查看 **海关**路综合实验楼空调系统改造(二次) **海关**路综合实验楼办公区、普通实验室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改造、原空调系统拆除,以及配套空调系统改造配电、因改造引起的吊顶拆除及恢复。 150日历天 梅雪 执业证编号:****点击查看315;注册证编号:皖 234****点击查看5716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麟、王家联、 韩非、李怀宾、洪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格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5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4楼403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581-83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翡翠路5301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 0551-****点击查看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曹工、王工 138****点击查看8747、159****点击查看2711、0551-****点击查看9581-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0551-****点击查看9581-834






附件(4)
附件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下载预览
成交结果公告-合肥海关屯溪路综合实验楼空调系统改造(二次) (1).doc
下载预览
附件4: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pdf
下载预览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