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生态环境局徐州市沛县乡镇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沛县生态环境局徐州市沛县乡镇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08

招标详情

沛县生态环境局(机关)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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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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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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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点击查看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9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4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6****点击查看监测站设备更新及运维,更新项目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BETA射线法颗粒物(PM10)分析仪及配套辅助设备、BETA射线法颗粒物(PM2.5)分析仪及配套辅助设备。同时根据站点站房现有问题情况**或更换标准空气站房,对无需更换的站点,结合站房现有的问题进行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运维服务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4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六)”中内容)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9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30)前。

2、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

(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点击查看.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b0b82dd0-bb5c-4589-bb42-660a7fecc8a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沛公路2****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大学路智慧公馆H2-2-102

联系人:邢晓敏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1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晓敏

电话:0516-****点击查看1689


附件(1)
JSZC-320322-GDZX-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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