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分体空调等家电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采购结果公示
二、公示期限
发布之日起1天。
三、监督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结果有异议者,可公示期内向我院采供科提出书面质疑及证明材料,不接受口头质疑。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一式一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5133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