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1、问题:招标文件P6页,特定资格要求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空调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空调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建议更改:一个多联机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多联机空调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空调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周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同一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品牌参加。 澄清和修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投标),不予调整。 2、问题:招标文件P80页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对应表第8项空调器顶出风多联机产 品的功能先进性,由专家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后备运转技术重数多少、冷媒自动充 注精度高低、待机功能能耗高低等(产品发行样册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更改:顶出风多联机产品的功能先进性,由专家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后备运转技术重数多少、冷媒自动充注精度高低、电控防护等级、基础模块8-24匹模块能耗 高低等(产品发行样册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澄清和修改:待机功能能耗为多联机产品能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本条款并未限制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证明材料。故不予调整。 3、问题:招标文件P78 页:技术要求2.9为方便室外机冷媒管安装,室外机需具有360°接管设计,适合不同场合设计安装。建议修改:删除此条款。 澄清和修改:经市场调研推荐品牌均具备类似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功能,故不予调整。 4、问题:▲招标文件P78 页:技术要求2.4采用喷气增焓涡旋压缩机,并在投标文件中对压缩机技术进行详细说明。此项为废标项,限制了个别品牌:东芝、松下等转子式品牌。此标段设计图纸上也没有明确要求一定要喷气增焓涡旋压缩机,与设计图纸不符合。建议去除该条款。 澄清和修改:同意由原招标文件P78 页“技术要求:▲2.4采用喷气增焓涡旋压缩机,并在投标文件中对压缩机技术进行详细说明。”调整为“技术要求:2.4采用喷气增焓涡旋压缩机,并在投标文件中对压缩机技术进行详细说明。” 5、问题: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上述资格条款予以删除,取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空调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空调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的硬性资格否决要求。 澄清和修改:本此为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只针对空调制造商授权有要求,其余辅材授权均不作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投标),不予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