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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门诊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门诊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云飞路**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5层
中标金额:壹佰叁拾肆万捌仟元整每年(****点击查看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门诊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0年(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盛信、朱海丽、魏德山、唐伟、韩继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78200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
3.开标日期:2025年01月0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
7.项目负责人:张新泉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月1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0558-****点击查看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文州路与国泰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杜主任 190****点击查看9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田野155****点击查看2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野
电 话:155****点击查看2326
4.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主任、田野
联系电话:190****点击查看9738、155****点击查看2326
十、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信誉、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