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30亩林地经营权

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30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于 2025-02-21

招标详情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闫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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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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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街道/闫各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市****点击查看闫各庄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承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闫各庄村30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98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树木种植只限一茬,合同期内树木采伐后合同自动终止。 2、阶梯竞价,多次竞价,正向报价,竞价阶梯为500元。 3、转出方收取相关费用500元,且承包期内如有国家补贴,归村委会所有。 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负盈亏,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承包期限。 5、乙方承包地块仅限于树木种植,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禁止取土外运,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禁止私搭乱建,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乙方依法对所承包地段树木进行看护管理,每年须对树木进行补栽、涂白、喷药、剪枝、除虫和防火等养护工作,保证树木成活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关注树木安全隐患,若出现树木物损失、树木损坏公共设施、人员伤亡等任何事故或或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均与转出方无关,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8、乙方栽种树木前要确认树木的行距和位置,在承包期间要保证树木的修剪工作,不得损害周边树木、通讯和电力等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及时修复。 9、乙方在采伐时须成片采伐,不得在原有树空栽种树木,树木采伐完成后该地块土地归转出方所有,涉及地块的合同自动终止,不退剩余年限承包费,不再续包。 10、在合同期内,如遇河道清淤施工, 需将清淤泥土放置林木空地中,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如施工给乙方树木造成影响或损失,由乙方和施工方协商解决,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部门征用土地,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只得当年地上物补偿。征地费、占地费及其他土地补偿款等相关费用归转出方所有。 12、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前申请采伐,并完成采伐工作。如因乙方原因,不办理采伐手续或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不按规定进行采伐等,合同到期后,树木所有权归转出方所有。如因上级主管部门不能批准,转出方同意乙方承包期**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日期。 13、有意受让的个人或法人须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的实地勘察测量工作,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了解此地块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该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公示内容和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辩。 14、竞价方须在报名时缴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竞价成功后转为合同款,乙方须根据实际成交金额补齐全部承包费。如违反约定,交易保证金不退,转出方有权重新挂牌。 15、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16、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01月01日 至2039年12月31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公开竞价,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的个人。 要求竞价方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点击查看670416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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