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PS设备须为双变换在线式高频机,单机容量为10KVA/10KW; (2)UPS应同时兼容三进三出,三进单出,单进单出模式,模式切换不降额,项目现场可完成切换,不额外增加费用或另购配件。输入电压范围:208-478V(线电压);输入功率因数:>0.99(100%非线性负载); (3)输入电流谐波:≤3%(100%非线性负载); (4)输出稳压精度:≤1% ; (5)输出波形失真度:≤1%(100%阻性负载),≤3%(100%非线性负载); (6)动态电压瞬变范围:≤5%; (7)市电电池转换时间:0ms; (8)旁路逆变转换时间:0ms; (9)整机效率:≥95%(100%阻性负载); (10)输出功率因数:1.0; (11)过载能力:输出功率额定值125%,机器正常工作时间≥10min; (12)UPS运行环境要求:工作环境:0~+40℃;工作湿度:0~95%(不凝露); (13)通讯接口:具有RS485、RS232通讯接口,可选配干接点或SNMP卡,满足多种通讯需求; (14)告警功能:具有过载、市电异常、UPS故障、电池欠压等多种告警功能; (15)保护功能:具有短路、过载、过温、电池欠压、输出过欠压、风扇故障告警等多种保护功能; (2)(16)UPS 主****点击查看实验室泰尔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产品认证及报告; (17)为了方便显示和操作,每台UPS 操作面板要求配有LCD+LED双重显示、3个按键,需提供证明资料; (18)智能化充电方式:可设定充电电流, 恒流、恒压和浮充三段式充电管理自动平滑切换,需提供技术证明文件; (19)外接12V电池节数: 16~20节可选,提供UPS彩页证明; (20)为了提高UPS整机的可靠性,要求UPS具备多芯片检测及保护功能,请投标方详细阐述相关工作原理,提供权威第三方技术证明文件(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