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防暑降温实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大邑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防暑降温实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发布于 2024-06-27

招标详情

大邑县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人3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55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办养老机构防暑降温实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需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8 09:30:00,更正为:2024-07-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8 09:30:00,更正为:2024-07-09 09:30:00。

为确保采购的顺利推进,现对公办养老机构防暑降温实施设备项目采购需求作出变更。变更内容为公办养老机构防暑降温实施设备项目询价通知书中“3.4.2商务要求序号4支付约定”及“3.4.2商务要求序号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变更前3.4.2商务要求序号4【商务要求内容】为:

1、待合同签订后,财政划拨资金到账,供应商提供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

3、验收合格满1年,产品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变更后3.4.2商务要求序号4【商务要求内容】为:

1、待合同签订后,财政划拨资金到账,供应商提供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

3、验收合格满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变更前3.4.2商务要求序号7【商务要求内容】为: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10000/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点击查看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点击查看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变更后3.4.2商务要求序号7【商务要求内容】为: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100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点击查看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点击查看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1730[2024]00200

2、品目编码及名称:A****点击查看1804空调机

3、监督单位:****点击查看财政局:028-****点击查看07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东街264号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大道276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2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慧敏

电话:028-****点击查看2148

****点击查看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