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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共享微波炉投放拟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点击查看医院内控管理要求,开展招标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价
四、评标方法:价格最高者中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其他:自2023年以来有微波炉投放经验的(至少提供1份完整的有签字盖章的合同)。
六、项目概况:
(一)投放数量及价格:投放数量预计60台(按实际数量结算)
| 序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共享微波炉投放项目 | 三年 |
由于每台微波炉需要上交一定的电费,每台微波炉设底价10元/年(包含电费、场地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低于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放点位如有增减,按照实际投放台数计算。
(二)设备参数要求
一、设备规格与技术参数
1.基础规格:
参考品牌:美的等同档次品牌
功率:700W左右。
内胆与外观:
内胆材质:不锈钢材质,腔体涂层:多层防油抗污纳米涂层。
门封设计:硅胶密封+防烫隔热门(带透视窗)。
平板机械式
成交供应商所投放的微波炉均为新机。
2.特殊功能要求
运行中按“停止”键即停,无需频繁操作。
共享功能与收费标准(限价)
启动方式:身份证与扫码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
扣费模式:设置身份证刷卡和扫码两种使用方式,按每张身份证每天免费三次(早上5:30-8:30一次;中午10:30-13:30一次;晚上16:30-18:30一次),每次三分钟,如有更多需求身份证刷卡扣费或微信扫码使用,收费标准:0.5元/2分钟、1元/4分钟,每台微波炉提供一张应急卡。甲方在每台微波炉上提供身份证刷卡充值和退费功能。
运营维护服务要求
1. 日常维护: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职维护人员,每季度至少1次对设备进行巡检;
2. 故障响应:
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
备用保障:当替换微波炉数量不足30%时,维护专员需及时补充。
3.安全管理:
成交供应商需定期检查二维码真实性,防止被不法分子替换,若因二维码诈骗等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设备须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等功能;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如经发现以上资料不在有限期内,采购人将责令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如限期内没有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系统功能:
支持扫码、身份证启动模式。
(1) 设备扫码页面严禁投放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特别是与医疗、保健品等相关的违规广告。
(2)系统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确保用户数据安全。
七、确标规则/评审细则:
按照医院内控要求,有两家有效服务单位即可开标,评标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依据价格最高者中标。
八、采购需求相关资料的领取:
自行从招标公告内获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
2026年8月17日下午2:00时(**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及报价地点:
需要递交资料(准备一份)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报价单、、项目合同及所投设备照片参数及要求(以上均无模板,按照医院正规招标文件要求准备)。递交地点为**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09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邮寄至指定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无需二次报价)。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6年8月17日 14:00 时在下闽江大道100号****点击查看2号楼909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点击查看官网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570-****点击查看908(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3:30-17:00);邮箱****点击查看@qq.com
2.联系地址:**市闽江大道100号2号楼908总务部,邮政编码:324000。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投标/报名廉洁承诺书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自愿参与贵院相关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为共同构建廉洁、诚信的**关系,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点击查看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在本项目采购及后续可能的**全过程中,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提供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假借学术赞助、科研**、讲课费等名义)向贵院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竞争优势或中标/成交资格。
三、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行为,保证所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技术文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绝不弄虚作假。
四、自觉接受贵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贵院工作人员有索贿或不廉洁行为,本单位承诺将向贵院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
五、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理解,如违反以上承诺,将构成根本违约与失信行为。贵院有权依据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我方投标/报名或中标/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将我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追偿全部损失及上报至相关监管平台等惩戒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