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民政局关于“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遴选的公告

常山县民政局关于“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于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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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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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卡”为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良性发展,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浙民养〔2024〕8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点击查看组织遴选,具体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

3.项目实施区域:**县全域。由各镇(街道)在白名单中自主选择若干家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的“爱心卡”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项目内容: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

5.项目期限:有效期为1年。
6.结算方式:经****点击查看审核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服务订单金额进行定期结算。

二、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民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营业范围的社会组织、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在服****点击查看服务站点。
3.申报单位应当接受****点击查看和属地镇(街道)双重管理,响应“爱心卡”服务项目内容和指导积分(价格),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

4.申报单位应对照《**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提供相应资质及材料。
5.****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可覆盖各镇(街道),不得拒绝镇(街道)的签约需求。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信息记录;

5.《**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附件1);

6.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2);

7.根据《**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附件3)提供《**县“爱心卡”服务报价清单》;

8.其他符合评分表(附件4)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9月27日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纸质版送至****点击查看三楼养老服务科(地址:**县**西路12号民政大楼,联系方式:樊女士 133****点击查看2118)。

2.组织审核。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对综合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服务机构,由****点击查看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

五、退出机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白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补充遴选:

1.恶意串通谋取、提供虚假材料加入白名单的,多次被老年人举报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履行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3.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活动的;

4.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展超出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附件1:**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

附件2: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

附件3:**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

附件4:**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

****点击查看

2024年 9 月 24 日

附件1

**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信用代码


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县内

设点情况

¨独立法人 ¨分公司 ¨办事处 ¨其他:

服务内容及范围


二、单位简介(100字以上)


三、诚信承诺

本单位自愿申请成为**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业失信行为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的申报信息真实有效,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盖章):

四、评审审批

评审得分


民政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

服务机构(公章):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持有的服务资质证书及等级

岗位

















































































附件3

**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

服务类别

服务名称

服务时间

积分

助餐服务

送餐上门

每次

3

上门做餐

30分钟

20

辅助进餐

30分钟

20

助洁服务

上门打扫

30分钟

20

上门洗衣

30分钟

20

理发,剪甲

30分钟

15

助医服务

代配药

每次

15

陪同就医

30分钟

30

康复指导,测量血压,心理慰藉

30分钟

30

医生上门看诊,推拿,针灸

30分钟

100

助浴服务

机构内助浴

30分钟

30

上门助浴服务

30分钟

60

助行服务

陪同散步、购物

30分钟

20

代缴公共事业费

每次

15

3公里内的助行服务

每次

25

助急服务

小家电维修

每次

50

更换灯泡

每次

15

下水道疏通

每次

50-150

突发事件

每次

50

助购服务

上门送货

每次

20

代购代买

每次

15

快递包裹代取代寄

每次

20

助为服务

职业技能培训

45分钟

25

农忙协助

60分钟

25

助学(乐)服务

老年课堂

30分钟

15

观看电影

每场

15

每次上门服务项目不得超过3项,同一项目计时不得超过2次。

附件4

**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

机构名称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服务覆盖

(18分)

**内具有独立办公服务场所得2分(提供场所自有或租赁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2


服务覆盖**县乡镇数2个得4分,每多覆盖1个乡镇增加2分,该项最高得分16分(提供2022年以来的养老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

16


服务管理

(29分)

响应养老服务“爱心卡”指导价的,得5分,不响应不得分(以承诺书形式,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5


建立养老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责任人,根据制度完善情况打分(1-10分)。

10


建立服务人员考核奖惩机制,根据机制完善情况打分(1-5分)。

5


服务场所内服务项目或收费价格公开的,得3分。

3


承诺提供快速响应服务的,得3分(以承诺书形式,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3


承诺服务覆盖全市,响应各镇(街道)签约需求的,得3分(以承诺书形式,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3


人员配备(14分)

**县内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得2分(专职人员需提供连续3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

2


具备专职财务、出纳人员得2分,兼职的得1分(提供连续3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

2


**县内现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上岗的每个0.5分,上限10分。

10


培训情况

(9分)

制定培训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形成培训记录,每年1次得3分,每季度1次得6分,每月1次得9分(提供培训记录)。

9


实施方案
(15分)

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整体设计、工作程序和步骤、实施组织框架、实施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规划、管理和协调方法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方案详细、全面,进度安排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得15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较为全面合理的得10分;方案不够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针对性差、可行性不足的或不提供的,得0分。

15


特色服务

(15分)

提供特色居家养老服务,具备成熟案例,每个3分,该项最高得分15分。

15


总 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