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天目湖明珠大道南侧、天目路东侧地块(天目湾保障房)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明珠大道南侧、天目路东侧地块(天目湾保障房)项目

发布于 2024-11-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28

项目名称 **市天目湖明珠大道南侧、天目路东侧地块(天目湾保障房)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天目湖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438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 袁震宇
联系人 周炜晋 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3767
项目投资(万元) 3819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天目路东侧、创新路西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用地面积33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1996.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83.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18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412.63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虽然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但若不妥善处置也会破坏区域环境。施工弃渣必须堆放至规定的渣场,施工中严禁随意弃渣。为了避免堆渣场的新增水土流失,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方法,对施工弃渣进行防护。同时对施工废弃土石及建筑垃圾在土地整理和回填过程时采取就地填埋以实现场地内平衡和铺设道路或外运;经项目施工期的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场址区域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并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分时段的限制车流量及车速,减少噪声污染。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水平,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具、耳罩等。通过以上的措施,可以有效的减低噪声对区域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影响。
承诺:****点击查看 袁震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袁震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