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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校区洗衣机、吹风机运营 BOT 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澄清公告 1 如下:
一、问:招标文件第 37 页要求:投标人具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得 2 分。此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首先限制了小微企业的竞争力: 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并非服务类企业不可或缺的认证,其认证标准 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要求》是以企业战略需求为导向,主要针对于中型大型企业比较适用,招标文件有此要求,相对来说限制了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其次削弱了大多数潜在投标人的竞争力:在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员,拥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的企业为极少数, 招标文件有此要求是以不合理条件削弱了大多数潜在投标人的竞争 力。再次与本项目关联性较低: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既与本项目的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关联不大,也并非合同履行所必需的条件。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标准-投标人资质删除第 3 条:3、投标人具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得 2 分。
将第 1 条、第 2 条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2 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具有校园自助洗衣服务认证证书的,**级及以上得 2 分、六星级得 1.5 分、五星级得 1 分。
二、问:招标文件第 37 页要求:投标人具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认证证书得2 分。此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首先限制了小微企业的竞 争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并非服务类企业不可或缺的认证, 办理此认证证书需要较高的成本,招标文件有此要求,相对来说限制 了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其次削弱了大多数潜在投标人的竞争力:在本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员,拥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的企业为极少 数,招标文件有此要求是以不合理条件削弱了大多数潜在投标人的 竞争力。再次与本项目关联性较低: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的认 证标准是 SJ/T 31002-2016《企业设备维护保养通则》,该标准适用 于电子行业生产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既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求关联不大,也并非合同履行所必需的条件。
答:不予修改,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作为加分项并非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洗衣机、吹风机运营项目,其中供应商须负责自助设 备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营,设置该证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未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三、问:(1)招标文件第 37 页要求:为了保证所投设备的安 全性防止着火等安全隐患,所投设备需要具有第三方强制燃烧试验报告,满足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 38 页要求:洗衣机使用寿命≥15000 次得 2 分,使用寿命≥10000 次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注:以最高值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 38 页要求:所提供的洗衣机具有除螨洗功能,且除 螨率可 100%得 2 分;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带有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但我司供应商的产品检测报告不带 CMA 和 CNAS 标识。
以上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首先要求不合理:只有检测项在检测 机构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范围内,其检测报告才会带有CMA 标识,而强制燃烧试验、洗衣机使用寿命、洗衣机具有除螨洗功能均不在 CMA 认证范围内,所以此要求不合理。
其次与本项目无关联性:CNAS 是机构自愿行为,其重点在于体 现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并非国内市场证明产品合格与否的必要条件,与本项目无必要的关联性。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标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的第 1、5、7 条修改为:
1、为了保证洗衣机的安全性防止着火等安全隐患,洗衣机需要 具有第三方强制燃烧试验报告,满足得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5、洗衣机使用寿命≥15000 次得 2 分,使用寿命≥10000 次得 1 分,本项满分2 分;注:以最高值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7、所提供的洗衣机具有除螨洗功能,且除螨率达到100%,得 2 分;注: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四、问:招标文件第 38 页要求:洗衣机洁净能力:洗净比≥1.15 得 5 分,洗净≥1.07 得 3 分,洗净比≥1.03 得 1 分;注:以最高值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效标识扫描件。
中国国家制造标准规定洗衣机洗净比的合格值为0.7,达到 0.91 的就是一级能效级别。招标要求洗净比≥1.15 非常不合理,远远超 过了合格值,甚至远远超过了一级能效的级别,存在严重的限制性。
答:不予修改,本次招标项目中设备要求为滚筒洗衣机,相关要 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第三条设备要求,根据GB1201.4-2013《电动 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第4 节滚筒式洗衣机能效等级要求滚 筒式洗衣机的洗净比要满足≥1.03,不存在限制性。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所投产品技术要求的第 2 条修改为:洗衣机洁净能力:洗净比≥1.15 得 5 分,洗净≥1.07 得 3 分,洗净比≥1.03 得 1 分;注:以最高值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效标识扫描件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能效检测报告扫描件。
五、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5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59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殷浩然、汤少军
电 话:153****点击查看1320、150****点击查看8621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