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永人村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市本级]【农村产权】****点击查看11台闲置中央空调主机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农村产权】****点击查看11台闲置中央空调主机 | |||||||
标的名称: | 11台闲置中央空调主机转让,挂牌价151,121.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8月2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0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151121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11台闲置中央空调主机,品牌:海尔,购置年份:2012年,启用年份:2013年,设备从 2017年开始闲置,已多年未使用且未进行相关维护保养,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存放地址:**北路300****点击查看酒店**处。本次转让标的含存放地露天配套管网设施,不含室内机和室内管网及其他配件。 2.本项目租赁情况:未租赁。 3.本项目优先购买权人:无优先购买权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老楼评字【2025】**资产0276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挂牌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品牌、品质、参数、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均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竞买人应亲自到标的现场审验勘察标的详细情况,标的所有详细情况、状况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其所披露的标的状况等信息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所披露的标的状况等信息与标的现状存在差异,仍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差异部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其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因标的状况等信息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标的现场勘察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充分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了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它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品牌、品质、参数、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点击查看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的****点击查看银行:从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5000元。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并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经纪佣金且按约定完成标的提取,****点击查看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 |||||||
|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老楼评字【2025】**资产0276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挂牌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品牌、品质、参数、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均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竞买人应亲自到标的现场审验勘察标的详细情况,标的所有详细情况、状况等均以展示现状为准,其所披露的标的状况等信息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所披露的标的状况等信息与标的现状存在差异,仍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行为及成交价格,差异部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其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均不承担因标的状况等信息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标的现场勘察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充分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了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它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品牌、品质、参数、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重量、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点击查看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的****点击查看银行:从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5000元。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并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经纪佣金且按约定完成标的提取,****点击查看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为准。 2.受让方被确定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交易结果及挂牌公示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价款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本项目标的须按照转让方计划安排办理标的交接和提取。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提货通知(以手机短信为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指定的标的提取。如受让方未按时完成标的提取,即视为受让方违约。 5.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车辆、专业工具等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及搬离并保证对标的所在地及周边地域不造成任何环境污染及影响,且须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如在拆除、搬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标的意外灭失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因标的在提取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提取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赔偿责任、标的意外灭失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因提取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亦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本项目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转让方净得价格,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应缴纳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7.转让标的于受让方按本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履行完签约及付款义务后开始交接。 8.交易相关费用承担的约定: 因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按成交总价的1.6%计算和收取,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交易佣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9.受让方被确认后,如违反本次挂牌所约定的任何条款,即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转让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标的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优先支付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该标的再行挂牌转让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价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支付。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看样联系人电话:魏先生135****点击查看9270、龚先生137****点击查看7303 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市****点击查看公司,张女士 199****点击查看9513 195****点击查看3209 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农村**交易科:0791-****点击查看9529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数字证书:0791-****点击查看2003 电子印章:0791-****点击查看0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