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段(包)编号:A01-440605-2024-0042-01-01 2.服务期:勘察工作要求:(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初步勘察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地形测量、控制网测量、物探等工作并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送审稿。招标人组织初步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2)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详细勘察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送审稿。招标人组织详细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方案设计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至招标人;(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总建筑设计、单体建筑设计等规划报建文件;(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3)初步设计修编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预算);(4)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概算、预算时间及规划报建公示时间不计入设计工期。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施工服务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 配合服务工作,缺陷责任期2年。 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及变更造价预算,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