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条 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不符,现进行澄清,以《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2日12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