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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任务(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通知》(镇农计〔2023〕50号、镇财农〔2023〕101号)、《关于印发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四项清单”的通知》(苏农办产〔2023〕5号)。依据《区委办公室、****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镇徒办〔2018〕106号)文件要求,对**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一批“头雁”示范社培育)项目终止实施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将**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申报的项目终止实施,变更为**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实施。由区农****点击查看财政局、审计局相关部门业务技术人员组成的**区农业项目评审组,对**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经现场勘查、集中审阅和询问项目单位具体情况等环节,项目通过评审,拟批准上报以上项目,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6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不实内容或有不同意见,****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0511-****点击查看1997,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一批“头雁示范社”培育项目)
填报科室:农经科 单位:万元
序号 | 所在地 | 支持方向名称 | 实施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 建设实施内容 | 项目总资金 | 省级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 | |
1 | **镇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 第一批“头雁示范社”培育项目 | **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 | 1、**冷藏库一座 2、购置摊青架四台 3、购置萎凋机一台 4、购置自动覆膜机一台 5、购置链板式烘干机一台 6、购置调速浪青机一台 7、购置茶叶杀青机一台 8、购置茶叶速包机一台 9、购置茶叶包揉机一台 10、购置茶叶松包机一台 11、购置茶叶烘焙机一台 12、购置阶梯拣梗机一台 | 25.6 | 25 | |
合计 | 25.6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