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分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学院有关精神,为更好协助各部门(分院)维修空调,学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引进了1家空调维修单位,来协助各部门(分院)完成空调维修,申报空调维修如下:
下载
各部门(分院)可以根据空调实际情况申报维修。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清单(见附件1)中维修,须按照合同单价及中标折扣进行结算;根据学院空调验收单(附件2)验收。(备注:监督部门由后勤负责)
特此公告!
后勤基建处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学院空调维修报价单.docx
附件2:空调维修验收单.docx
附件3:学院引进空调维修单位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