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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湛线**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
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4- 5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益湛线**至**段电气化****点击查看集团以《国铁集团关于益湛线**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82号)和《国铁集团关于益湛线**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144号)批准建设。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甲供物资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益湛铁路**东站(不含)至**东站(不含)按现状进行电气化改造,相应实施病害整治及设备补强,建设**东站至**站疏解线,其中**线路长约14公里,改建既有线约 5.7公里。
本项目投资估算24.3亿元,其中静态投资23.7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0.6亿元,建设工期2.5年。
2.2 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9时至2025年8月25日16时(**时间,下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并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点击查看@163.com)。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公共**交易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本次项目为电子招标,免收标书费,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
5.3投标人登记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bids.****点击查看.cn/)完成注册。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点击查看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 9 时00分至2025年9月1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10时00分。
6.2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10时00分。
6.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4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递交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市**区天润路33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瞿建辉、刘洪阳
电话(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0731-****点击查看4605
传真:0731-****点击查看460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00
联系人:温工(业务及财务联系人)
电话:181****点击查看550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2025年8月1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YLDH02 | 机房专用空调 | 台 | 85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强制许可和认证要求:须提供投标同类物资的CCC认证证书。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19413-2024《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房用空气调节机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机房专用空调的供货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设备管理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全部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