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等2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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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等2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内容:
第一章 磋商通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2、更正为: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原内容: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更正为: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郑**
电话:138****点击查看3906
2、采购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政府西院
联系人:易赛红
邮编:412000
电话:0731-****点击查看091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明照乡金龙东路与金塘大道交叉路口往南约70米中天杭萧钢构内
联系人:郑**
邮编:412000
电话:138****点击查看390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