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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通过****点击查看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已具备实施条件,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优质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犀浦、九里两校区直饮水服务校企**项目(第三期)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覆盖****点击查看犀浦、九里两校区,分阶段完成直饮水设备布设、安装调试及常态化运营服务工作,满足全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犀浦校区指定学生公寓直饮水设备部署、安装、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具体包含天佑斋16号公寓4台、天佑斋17号公寓4台、鸿哲斋1号公寓22台、鸿哲斋2号公寓22台、鸿哲斋3号公寓23台,合计75台直饮水一体机。
第二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犀浦、九里校区有关楼宇指定位置不少于100台直饮水设备布设、安装及调试工作。
第三阶段(2027年及以后):根据遴选单位的要求,完成犀浦、九里校区指定位置的直饮水机设备布设、安装及调试工作。
各阶段安装具体点位、数量以遴选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三、**模式
(一)**期限
本项目**期限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期内,服务商年度考核合格、完全满足遴选单位运营及服务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累计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4次。
(二)收入管理
本项目校园直饮水服务统一执行固定收费标准,收费价格为0.5元/升,定价综合考虑校园属性、市场行情等各方因素,由遴选单位确定。
本项目全部经营收入统一归集至遴选单位指定账户专门管理,遴选单位计提管理服务成本补偿费用(以下简称“成本补偿费”)。剩余营收作为运营服务费(含投资回报)支付至服务商,用于项目日常运营所需各项成本及开支。
1.计提标准
成本补偿费按约定比例(即成交服务商响应报价)计提,且设有最低和最高限制,计提比例按年度阶梯递增。
成本补偿费设有年度保底。**期内,遴选单位每年收取的成本补偿费不低于保底金额。
计提比例标准和年度保底详见遴选文件。
2.结算方式
成本补偿费按月结算。每月结束后,遴选单位依据当月实际营业收入、对应年度收取比例核算应收成本补偿费。扣除成本补偿费后,剩余营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商(遇节假日顺延)。
每年末次结算时,同步开展年度成本补偿费的汇算清缴。若成本补偿费全年累计未达到年度保底金额,服务商须于当期一次性补足差额。
(三)双方义务
1.遴选单位义务
提供施工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遴选文件)、设备安置场地、水电供应保障(按标收费)等,协助服务商办理进出校手续。
2.服务商义务
提供直饮水一体机设备及所需配件,按照遴选单位确认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改造及安装。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耗材更换,并承担设备维护、耗材更换等全部运营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耗材费、网络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线路改造费、监控设备费、包装运输费、支付对接费等。接受遴选单位监督与考核,按要求进行问题整改。
(四)服务要求
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三章对应内容。
四、服务商遴选资格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遴选;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截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已满2年,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齐全完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项目(履约)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五、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9时30分至12时、14时至17时。逾期不予受理,遴选资格不得转让。
2.获取地点及方式
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保障部****点击查看中心103办公室现场领取,可同步通过邮箱或U盘接收。
联系人:宋老师 186****点击查看0138
3.报名所需资料
(1)授权经办人领取: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授权事项,签字并加盖鲜章),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资料现场提交,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6年8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市**区犀安路999号****点击查看犀浦校区后勤服务楼三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递交。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评审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步进行,评审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八、公告发布平台
1.****点击查看采购信息网
网址:
2.****点击查看后勤保障部官网
网址:
九、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点击查看后勤保障部
地址:**省**市**区犀安路999号
联系人:郑老师(商务) 宋老师(技术)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7195(商务) 186****点击查看0138(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