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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龙都街道桐子园沿江连接道整治工程****点击查看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经开经发〔2023〕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代建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连接道设计起点接现状长江大桥北桥头,终点接拟定建设桐子园大桥北桥头,沿线由北至南依次经过三阳化工(废弃场地),远海建工,桐子园码头地块。道路全长1261米,城市主干道,道路断面布置为:3.0m(人行道)+22m(车行道)+3.0m(人行道)=28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沥青面层(抗滑薄层除外)、粘层、透层、封层。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698.5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98.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的道路沥青面层(抗滑薄层除外)、粘层、透层、封层的施工和沥青砼供应及图纸答疑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资格。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区双**街道经开大道5号2号楼2楼 | 地址: | **市**区沙龙路三段898号二楼 |
联系人: | 冯黎 | 联系人: | 张好燕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8****点击查看6936 | 联系电话: | 153****点击查看108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区龙都街道桐子园沿江连接道整治工程沥青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点击查看银行**天城支行 | 2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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