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分公司关于抚州市党政书屋——抚政书苑采购一批空调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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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6

招标详情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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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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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4日 17:30 **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我司”****点击查看书屋——抚政书苑采购一批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书屋——抚政书苑空调采购项目

3、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本预算含税费、安装费、包材、包料、包工、加长铜管、主机不锈钢托盘、排水管等一切费用。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协议订立之日起7天内结束


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3)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4);

4.投标报价单(附件5);

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6);

6.售后服务承诺(如供货期、质保期及退换货服务期等,如实承诺)。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2份),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按公告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将取消竞价资格。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投标人,我单位将按有关规拟定于2025年01月20日组织开标,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三、评选办法


1.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在满足我司本采购项目的条件下,以最低价者中标。


四、招标材料



报名及接收材料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1月17日(纸质材料在正常上班时间接收)



接收材料地址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接收地址:**省**市**区赣东大道202****点击查看管理部。

3.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3****点击查看8366;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0794-****点击查看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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