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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7826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沙坪街道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9126
主要标的:
1 | 空调机 | 82(项) | ¥2,276.59 | ¥186,680.00 | 一、1.5P挂式空调技术规格:1.能效等级适用标准GB21455-2019,全年能源消耗效率≥5.27; 2.制冷量≥3500W; 3.制热量≥5000W; 4.支持电铺热; 5.室内机噪音高风≤38dB(A); 6.室外机噪音≤52dB(A); 7.循环风量≥650m3/h; 8.制冷功率≤860W; 9.制热功率≤1275W。 空调机为强制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一).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五).货物交付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的,视同已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 (六).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七).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点击查看财政厅《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通知要求以及行业部门的技术要求统一验收 |
合同金额: 186,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09月01日
2025年09月09日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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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