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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投递时间 开标时间
1.采购计划备案号:
2.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专用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5.1 万元
6.最高限价:105.1 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其中包1:精密空调(12KW) 1台/套、精密空调(20KW) 1台/套、温湿度监控系统2台/套、实验桌17个、实验台12.3米;包2:原棉杂质智能测试仪1台/套、棉花水份测定仪2台/套、八篮烘箱1台/套、环境测试箱1台/套。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5.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点击查看公司授权;
3.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00分(**时间)。
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以上所称供应****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点击查看.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点击查看.cn/zchj/zIndex/details。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9919, 027-****点击查看0911。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信息化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本采购项目专****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按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地址: **市**区路口大道
联系方式: 0713-****点击查看036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256
项目联系人:华荣 李玲 余佳坤
电话:0713-****点击查看256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