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5-14 09:28: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工程
二、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自建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吊顶天棚、块料楼地面、石材踢脚线安装或铺设,块料拆除,墙面喷刷涂料;档案资料搬迁;落地式空调器、灯具、墙面柜、智能档案柜配置安装;配线引入、穿墙打眼等内容。招标控制价176208.53元。
(二)招标范围:依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地点:**省**市
六、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外资占股企业均不符合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中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工程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5月 14日至 5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00 至 11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时间、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点击查看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九、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地点:**省**市。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省**市。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平台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王先生
移动电话: 131****点击查看8907,155****点击查看5607/153****点击查看1371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先生
移动电话: 031****点击查看4034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