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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10:00****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灵地镇坑甲村
电话:138****点击查看1383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地点:****点击查看政府会议室
地址:**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电话:187****点击查看2879 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65539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点击查看公司 | 65539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65539元 |
4.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8日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9月15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