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104#商铺、103#104#简易部分、103#104#仓库

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104#商铺、103#104#简易部分、103#104#仓库

发布于 2025-01-26

招标详情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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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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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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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104#商铺、103#104#简易部分、103#104#仓库
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简易):****点击查看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简易)
2、贝丽花园25栋1层东103仓库:**市**区水贝二路47号
3、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点击查看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
面积/数量 1、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简易):45.79平方米
2、贝丽花园25栋1层东103仓库:101.14平方米
3、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142.24平方米
权属情况 1、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简易):有房产(土地)证
2、贝丽花园25栋1层东103仓库:有房产(土地)证
3、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号、104号: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4年(3+1年(首次固定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内若承租方装修总投入不低于人民币35万元,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可调整至4年租期))
免租期 20日(含在租赁期内,原租户续签无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36,431.01元/月(在第三年租金递增3%) 租金的递增 在第三年租金递增6%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点击查看商铺、简易,仓库)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贝丽花园25栋一层东103#104#商铺142.24㎡、103#104#简易部分45.79㎡、仓库101.14㎡共3处物业整体招租,不能转分租;;
3.承租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相关证照及批文;
4.因该物业已纳入市升级改造范围,租赁期间内,如遇片区拆迁改造,出租方在提前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迁;
5.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逾期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即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6.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格计算)。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法注册且正常运营的企业,要求营业执照注册时间5年(含)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付小姐、刘小姐、王先生 联系方式 0755-****点击查看2365、0755-****点击查看0798、0755-****点击查看2449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

交易保证金

金额 96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5年02月14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点击查看交易所的交易活动的;
1.5、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1.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物业交付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
4.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3处不同物业用途及面积分别签署3个租赁合同,成交月租金总价为3处物业租赁合同月租金总价格,具体以出租方分配测算为准。
监督电话 0755-****点击查看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