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饮水器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饮水器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于 2025-04-10

特别提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饮水器比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6 09:00:00
项目预算(元):6500.00
联系人:孙国臣
送货地点:**省****点击查看岗区**区延兴路49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饮水器 饮水机 世纪丰源 FY-3KS 商用净饮机 1 一、品名:商用净饮机。二、规格:取水方式:扳手龙头水箱容量:30L适用人数:30人外形尺寸:450*480*1540出水方式:一开水,一温水可选过滤:超滤4级/400加化(5级)可选配功能:隔夜排空、水控。三、单位:台。四、意向价格:6500元。五、品牌要求:我方一直使用参考商品,若供应商响应商品非参考品牌及型号,商品参数应正偏离参考商品、并提供厂家出具满足参数证明,加盖厂家鲜章的扫描件,详细参数以参考商品厂家数据为准。六、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分散送至指定位置)、安装、税金、5年售后等一切费用,使用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饮水机安装达到使用标准,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结算。七、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3条,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八、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4条,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九、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7条,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响应品牌、响应型号等信息显示不全视为未响应本次报价需求。十、根据比价采购规则第11条,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我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应立即按要求签署合同,无正当理由拖延签署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者,按恶意投标处理,所造成延误损失由确认成交供应商承担,我方保留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权力。 ※十一、供应商资质审核及报价管理专项条款在采购过程中,有效避免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及以次充好行为,我方可以进行以下强制性要求:1、基础资质提交供应商参与报价时须同步提交以下文件(加盖公章):①品牌授权文件:若为品牌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范围需覆盖所投产品类别及期限。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逐级授权链文件(从品牌方到供应商的完整授权链路)。②合法来源证明:非授权代理情形下,需提供采购合同+对应批次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证明产品来源合法。说明:两种材料二选一即可。2、报价合理性核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报价异常:①报价低于电子卖场同品类产品平均成交价10%或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10%;②报价低于生产厂家公开出厂价5%。供应商需额外提交成本构成说明,包括:①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发票复印件②生产/运输成本明细③利润核算依据未提交或无法合理解释成本构成的,视为无效报价。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关键词